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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出台实施意见力促国企补助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来源:镇江市审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2-16 16:37

近期,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落实审计整改,出台《关于高新区国有企业经营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引导区属国有企业聚焦主业、提升效益。

2025年3月至7月,镇江市审计局对镇江高新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开发区存在国有企业经营补贴依据不足问题。如2024年12月,高新区在未设定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目标、且未与区属国企经营效益及薪酬管理挂钩的情况下,向镇江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家区属国企分别追加拨付经营补贴预算1000万元、500万元。对此,该局建议该开发区应当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明确区属企业经营绩效目标与考核机制,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促使国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用财政资金向经营不善企业输血。

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围绕审计建议进行多轮讨论和调研,于2025年8月29日发布《关于高新区国有企业经营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补助对象与条件、补助标准与方式、申请与审批流程等内容,为规范经营性补助管理、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大助力。(汤敏 沈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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