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现将镇江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2024年,市级“同级审”报告涉及12个项目,相关审计报告共反映393个问题。截至12月底,已整改311个(所有已到期问题全部整改),剩余82个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其中分阶段整改问题27个,持续整改问题55个。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一)关于“财税政策贯彻落实仍有缺位”问题。市财政局会同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已按照工程进度继续支付3.1亿元。经开区根据合同支付拖欠工程款150万元,余款2025年底前支付到位。高新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压降租车费标准至90万元/年,降幅40%。经开区和高新区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修改或终止包含涉税条款的优惠协议,停止发放不合规奖补资金。
(二)关于“财政预算管理有待加强”问题。市财政局印发文件统筹指导2025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增强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精准度;加快上级专项资金拨付进度,审计后累计拨付下达8273.25万元,并督促各市(区)将未及时支付的上级专项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全程跟踪项目进展及需求,结合实际追加、调整预算,市直、经开区已统筹收回22.27万元无需使用的追加预算指标。经开区、高新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收缴房产、土地欠缴租金258.77万元,确保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收。
(三)关于“国库和专户资金管理亟须提升”问题。经开区收回向企业出借的财政专户等资金12.63亿元及相关利息,已督促乡镇将违规周转使用的204.08万元资金退回财政专户,长期挂账的333.38万元往来款已清理完毕。高新区针对无预算调度资金逐年安排纳入预算。市财政局加大往来款项清理力度,逐笔清理各项暂付款;会同市国资委督促产投集团明确13处改制划转房产租金结算和划转方式,限期收回3处房产长期欠租资金。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一)关于“预决算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督查,严禁各预算单位挤占项目经费用于一般性支出。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向市政府申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内部财务“互审”办法,及时发现并纠正下属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中的问题。经开区督促预算单位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细化支出内容;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做好经费测算和保障,从源头避免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现象。
(二)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市高质量考核,重点关注“三公两费”节支率等指标。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停止违规列支行为;出台公务租车管理办法,规范租车及报销审核行为;责成下属单位加强编外用工管理,已停止返聘退休人员。市工信局超范围列支的4.4万元工会经费已退回原渠道,下属单位工会账户实行独立核算。经开区丁岗镇已办理总工会法人资格证,开设工会独立账户;加强租车事项管理及审查,退回重复报销租车费用0.57万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短板”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的指导。市工信局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事前提交党委会研究。市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范围及标准采购服务,对50万元以上的物业管理等服务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采购。
三、政策落实及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一)关于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审计发现问题。市财政局强化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促进453.16万元资金拨付到位;与市工信局联合制定工信类专项资金跟踪督查实施办法,及时调动库款,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市商务局发文要求京口区商务局停止拨付境外贷款贴息项目补助326.02万元、产业园建设相关奖补100万元,追回已奖补资金87.28万元。市工信局优化新能源电池溯源系统录入流程并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督促15家服务机构为34家被诊断企业重新开展“智改数转网联”诊断,并指导服务机构规范提供诊断服务。
(二)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市委宣传部修订完善重大文艺创作生产项目资助申报、结项验收2项制度,督促4家项目主体加快实施进度;制定印发《〈镇江市金山文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人才认定等程序;修订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市财政局已将延迟拨付资金175.5万元下达至有关单位。市文广旅局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对文旅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三)关于促进就业相关政策与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市人社局已追回失业保险金等14.82万元,针对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存在的漏洞,建议并推动上级部门完成系统修复;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创业补贴复核工作的通知》,协调市医保局开放区级人社经办部门医保查询权限。经开区、丹徒区、京口区人社部门已将拖欠的48.3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到位;丹徒区人社局对存在违规行为的3家培训机构作出警告处理,促进23.68万元培训补贴资金退回区财政。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方面
(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国有资本布局方面,市国资委印发文件明确相关国有企业主责主业,推动其监管的37家国有企业完成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市直、丹阳市、句容市整合或清理连续三年亏损的低效企业24家,推动37家企业有序压减管理层级。国有资本运作方面,市国资委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对项目投前、投中、投后环节实行全方位闭环管理;市国资委组织开展对外借款、担保情况排查,7家企业通过终止合作、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资产运营效益方面,索普集团、句容投资集团2家企业通过改造仓库、出租房产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城投集团、文旅集团等4家企业追回欠收房屋租金1187.66万元,并持续通过司法途径追缴。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市工信局及其下属单位理清资产家底,在财政资产云系统完成1处房产出租备案手续,划转并盘活2处计1451.37平方米房产;就18.9万元应收款项责令2家下属事业单位分期还款或调账解决。市农业农村局加大往来款对账及清理力度,已清理下属事业单位借款21.51万元,剩余部分正在有序清理中。
(三)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生态环保政策落实方面,丹阳市已对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内17处用地18.95亩进行拆除复垦,完成陵口镇涉及67.44亩用地的清淤工作;丹徒区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对问题农田进行复垦;京口区对1.51亩违规用地全部恢复土地原状。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丹阳市、丹徒区责成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拖欠工程款及费用,目前通济河项目欠费问题已整改,浦河项目正在整改中;建章立制推动完善政府采购程序,施工方虚报冒领渣土费的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征地拆迁管理方面,城投集团根据建设实际需要,已制定计划分批向资规部门申请土地指标,规范用地手续;加快对相关征收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度,已形成详细调查报告。
五、分阶段和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稳增长及防风险方面。共有45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涉及丹阳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国资委等18家责任单位,相关单位均已积极采取措施,结合国有企业新一轮改革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有序推进整改,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如市文旅集团针对1个旅游项目长期闲置问题已向法院递交执行申请,推进“以股抵债”案件执行,同时与大连圣亚公司持续磋商,已获得同意和解回复,预计2025年6月可整改到位。
(二)财政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共有18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涉及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等6家责任单位,部分整改事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如非税收入征缴、往来款清理、企业工程款拖欠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均已采取实质性举措整改;市工信局针对因历史遗留而导致的往来款清理问题,正在与律师事务所洽谈,拟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保护方面。共有19个问题正在整改中,主要为大运河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西部圩区等五水系综合整治、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等审计发现问题,涉及丹阳市政府、京口区政府等6家责任单位,正在抓紧整改中。如针对未按规定减少入河排污口问题,丹阳市已制定方案,并按照方案完成排口削减;京口区落实前置审核,并进行排查梳理,对1处排污口进行了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