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5年3月17日至6月4日,镇江市审计局对镇江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2022-202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并对其下辖的镇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执法局)、镇江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固废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入和支出决算数均为6261.33万元,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入和支出决算数均为5505.22万元,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收入和支出决算数均为4887.1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市生态环境局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活动状况,会计核算基本准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列支固定资产盘点费用合计28.83万元,未严格控制运行保障支出。
2.2023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在某微信小程序仅上线一年后就关闭运行,且未能提供其使用数据,涉及合同价14.97万元。
(二)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3个项目编制预算合计238万元,实际支出合计86.1万元,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2.2022-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保洁费、慰问费等基本支出合计39.58万元。
3.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共30.15万元。
4.截至2024年末,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生态环境执法局银行利息收入共1.4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有163笔单次超过10万元的项目支出,未见付款时的党组会讨论记录。
2.市生态环境局未制定单位车辆租赁管理制度,列支161.36万元租车费用未附会议或活动通知,法定节假日期间租用车辆费用共1.24万元,未经批准和备案。
2.2022-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工会为参加体育活动的部分人员重复购置体育服装,涉及费用合计0.18万元。
(四)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2个采购项目程序倒置,3个采购项目的评分标准变相设定地域或奖项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2.2022-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1个采购项目招标需求“需对全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与合同服务期截止为每年6月底的条款设置不合理。
3.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1个采购项目在上一期同一中标单位未能较好履约的情况下,仍设定与上一期完全一致的评分标准。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生态环境局未及时修订固定资产内控制度。
2.市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如2022年购入的10台原值共15.88万元的设备未计入固定资产,2025年4月末账面12件原值共329.90万元的固定资产已无对应实物。
3.市固废中心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预算,导致一辆原值20万元的汽车闲置2年以上。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及时整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健全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强化资产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定期盘点,及时处置,确保准确,充分调研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的需求及预算,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进行采购,高效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十分重视,并积极进行整改。审计报告发布以来,除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因需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正在整改外,其余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