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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号(总第197号)镇江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镇江市审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6-02-05 1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现将镇江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告:

2024年,市级“同级审”报告涉及17个审计项目,相关审计报告共反映617个问题。根据各被审计单位报送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底,405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率达100%;另有123个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类问题提前完成整改;剩余89个问题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中。审计已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3.26亿元,增收节支2.12亿元;促进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48条,制定整改措施460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关于“积极财政政策落实需进一步加力提效”问题。市财政局按照“刚性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原则分批下达上级专项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严控四季度集中下达;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展,滞留在国库的一般债券资金5.46亿元年底前形成支出1.52亿元、调整使用范围0.86亿元,剩余3.08亿元根据工程进度结转使用;滞留在下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47亿元年底前形成支出5.08亿元,剩余3.39亿元结转使用或收回统筹;市本级多年闲置的1818.73万元债券资金已全部收回国库;2023年度以前结转的上级专项资金2325.36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或统筹收回。

(二)关于“产业招商引资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问题。镇江经开区、高新区针对27个招引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加强招引项目管理,明确开工节点,将项目落地见效情况与相关部门绩效考核挂钩。镇江经开区出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停止拨付与税收挂钩的奖补资金,后续签约项目严格按国家政策执行;镇江高新区全面摸排与地方税收贡献挂钩的协议,终止2025年度相关协议执行和资金兑付,并对1家重点招引企业采取风控措施,通过签订抵押和质押协议、明确还款计划等举措维护国有权益,后续将督促公司严格履约。

(三)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有待加力推进”问题。收入征缴方面,市本级未及时入库的10.69亿元非税收入已全部缴库;未征缴到位的1029.94万元非税收入已征缴入库488.03万元,采取强制执行等措施催收82.12万元,通过落实体育公园租金“收支两条线”规定完成整改459.79万元。镇江高新区正在研究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确保非税收入合规征收。预算安排方面,市本级健全“零基预算”管理,根据项目进度据实编制专项资金预算;2025年已将执行率连续2年低于50%的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压减62.5%;市直未使用的追加预算59.5万元已调入预算稳调金;镇江高新区针对补助性追加预算1500万元不够合理问题,印发《关于国有企业经营性补助的实施意见》,设定企业营收等指标,发挥财政补助激励性作用。专项支出方面,针对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市民政局完善监管信息系统设置,增加服务间隔时间等硬性指标,完成13名已逝世人员补助资金追缴;镇江经开区修订职工子女医疗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理顺费用列支渠道,取消工会慰问之外重复安排的组织慰问。

(四)关于“财政综合管理水平仍需不断提升”问题。镇江高新区针对7642.02万元调度资金未纳入预算问题,修订印发《财政暂付款管理办法》,结合可用财力分年度将调度资金纳入预算,逐步压降调度规模;该区所属街道已向行政村收回全部出借资金600万元。镇江经开区财政非税账户长期挂账的414.90万元已全部转作非税收入;镇江经开区、高新区相关镇(街道)针对2340.18万元往来款挂账3年以上未清理问题,已清理应收款114.01万元,拟通过财力结算收回润州区欠款1826万元。

(五)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短板较为突出”问题。镇江经开区针对“333”行动达标区等4个项目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整改,一是强化项目前置手续审核,做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前期论证与可研,加强对招标投标、建设施工、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二是加强对中标单位履约情况的动态监督,完善付款前审批流程,一旦发现人员变动等异常立即暂停付款,对已发现的违规分包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上报主管部门;三是依纪依规开展问责,已对丁卯街道办公楼装修工程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镇江经开区、高新区和市生态环境局严控服务外包,针对资产盘点、档案整理等应由自身履职事项,2026年起不再安排服务外包经费预算。镇江经开区2025年已停止向基层单位下达年鉴征订任务的做法。市生态环境局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需提交党组会研究的支出金额标准为10万元以上,实行项目实施后评价制度,制定《关于规范公务出行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及下属市救助站全面实行公务接待客情报告审批制度,规范“三单一函”留存工作,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市环卫中心等8家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将运转类支出从专项资金中剥离,防止超范围列支问题发生。

(二)关于“预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短板”问题。针对528万元专项资金执行率偏低问题,市医疗集团已制定所涉及290万元结余资金的统筹盘活方案,区分5类用途加快使用;市生态环境局按月调度所涉及238万元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年度整体预算执行率提升至97.53%。市仲裁委2026年起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涉及超前支付合同款的6个项目已督促对方单位全面履约,未开展结项评估的4个项目已完成评估工作。市民政局等8家单位针对7532.7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分类施策,其中市民政局及其4家下属单位通过约定公墓销售款专项抵偿、账务调整、纳入预算等方式,逐年清理5373.69万元;市医疗集团已拟定1016.99万元往来款核销方案;市科技局及其下属单位已清理往来款281.08万元。

(三)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大监管力度,已制定《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审批流程的函》等文件,明确相关品目采购要求;结合服务外包专项整治,对7家重点部门及其所属单位2022年以来外包项目开展了专项核查。针对本单位内控管理薄弱环节,市生态环境局、市医疗集团等3家单位制定《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版)》《市医疗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5份;市民政局明确金额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须先立项再实施,立项阶段增加公平竞争审查环节,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备案和审批程序。

三、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关于“三医联动”改革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针对医保结算审核的问题,市医保局对医保结算费用数据逐笔核实,10家医疗机构分解住院涉及的违规报销金额已追回1442.19万元;死亡或服刑人员医保卡被冒用、超范围结算费用涉及的报销金额已追回17.62万元;对串换药品耗材的7家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涉及的报销金额已追回10.77万元,另处罚金0.92万元,已与其中6家药店解除或中止协议。针对设备采购和薪酬管理的问题,市卫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市直医疗机构采购预算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报审;会同人社、财政部门研究确定市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责成各家医院制定内部绩效分配方案并上报备案,目前超发绩效、津补贴已全部退还。

(二)关于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及资金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针对资金拨付使用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已编发《镇江市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汇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流程》并向社会公开;各市(区)完善“一卡通”资金发放流程,通过自动预警拦截程序、及时注销或更新账号、明确清查工作时限等措施,确保精准及时发放。4个市(区)针对涉农专项资金6055.44万元未拨付问题,其中丹徒区已拨付3230.43万元,与资金总量5325.48万元相比进度超60%,丹阳等3个市(区)涉及的729.96万元已全部拨付或统筹。针对项目绩效管理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制定《2025年市级农业发展专项实施指导意见》,明确根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差异化奖补;区级1个涉及40万元的无依据补助事项已移送职能部门处理;针对部分建设项目监管缺位等问题,市农业农村局、5个市(区)出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文件7份。

(三)关于社会保障卡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针对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人社信息中心修订了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后续项目均在“苏采云”平台公示,定期开展采购执行情况自查,按时出具相关软件项目文档;责成供应商全面履约,维护升级193台社保卡自助设备,在公交“一卡通”费用中扣减重复支付的19.38万元。针对社保卡场景未紧扣群众需求建设的问题,已扩大食堂、技师学院校园卡2个应用场景适用范围,其中食堂应用已在瀚瑞集团、句容市级机关等单位成功推广,技师学院校园卡新增教师工资发放功能。

(四)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针对业主知情难、使用难问题,住建部门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开发“镇江阳光物业”“丹阳智慧物业”等微信小程序并搭载业主共同决策平台、宣传资金退还等相关政策,已退还53户灭失住宅维修资金合计30.22万元,其余待业主提交申请后依规退还。针对资金收付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本级已将房地产开发商代收资金545.17万元缴存到位;市本级、句容市已将结存利息收入1.16亿元分配至业主分户账;丹阳市已明确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为维修资金申请主体,停止专用设施改造类使用申请。

四、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国企改革提速加力方面,港发集团将涉港涉水资源统筹开发纳入“十五五”规划,融合海纳川物流资源,壮大港口主业规模,实施“退二招一”精简机构人员。丹徒经开区7家“退平台”企业已启动市场化转型,另2家平台公司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营收情况不佳的6家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国有投资风险控制方面,镇江经开区针对3笔股权投资涉及2388.8万元投资风险问题,其中1个项目涉及1500万元已签署回购协议,现已收回本金358.67万元;另2个项目涉及788.8万元正在履行清产核资或强制执行程序。扬中市针对3笔基金投资涉及2400万元投资风险问题,其中2笔涉及1600万元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附条件的延长回购协议,现已收到310万元本金和100万元保证金,另1个项目800万元进入执行阶段。丹徒经开区已对民营企业借款2202.59万元未归还事项提起诉讼;港发集团已收回144万元借款,并修订《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内部检查清退19名不合格评标专家,问责处理1名责任人。金融企业贷款管理方面,镇江经开区5笔逾期贷款共涉及贷款本息2.07亿元,其中3笔1.87亿元已全部结清,1笔1500万元按约定正常还款,1笔525万元已胜诉正在执行中。全市4家相关金融企业已补齐贷后检查资料,2家担保公司已设立风险管理部门,1家融资租赁公司已修订租赁业务管理办法等2份制度,2家保理公司已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内控机制。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问题。市科技局及所属单位已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市生态环境局及所属单位拟定账实不符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盘点后完成10项资产补录;已制定1辆闲置车辆盘活方案。市医疗集团对出借资产开展盘点,规范国有资产出借审批手续;市老年活动中心1处房产已完成租金评估,后续将根据竞拍结果及合同按月收取租金上缴国库。市救助站将闲置的1处托养区改造为应急避难场所,并追回多支付款项。

(三)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涉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开展调查,责令相关主体停止违法行为;句容市建立2家林场承包档案数据库,对违法毁林行为立案调查;丹阳市等4个市(区)均已启动相关地块造林工程;句容市、丹徒区针对欠租问题已通过提起诉讼、重新签订协议等方式整改;市县两级财政已分解下达林业专项资金7536.12万元;句容市等3个市(区)完成林业项目账款支付。耕地保护利用方面,全市已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库动态调整机制,明确了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调用工作机制;句容市已完成涉及占用耕地的3.21亩林地补划,并尽快完成基本农田恢复工作。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丹徒经开区责成招商部门建立项目签约前环保评估机制;对区内相关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推动4家企业签订固废处置协议、4家企业完成排污许可办理;4个入河排污口、2处露天堆放的固体废物已采取处置措施;针对重点水利项目进展与规划脱节问题,已委托规划编制单位合理调整实施内容、任务分工和时间计划。

五、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的建议

尚在整改中的89个分阶段整改及持续整改类问题,具体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34个、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民生资金管理方面22个、国有资产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33个。相关单位均已积极采取措施,正按照计划有序整改中。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上述问题整改进展,主动加强指导,严把销号关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整改。现就做好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审计整改协同机制。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牵头引领与审计联席会议协调作用,统筹部署审计整改任务;建立常态化推进机制,适时提请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专题调度审计整改工作;主动强化与人大的沟通协调,共同督办推进重点整改事项;优化审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整改模块,畅通整改信息传递渠道。

(二)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将审计整改情况合理纳入各

级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及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及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定期组织“回头看”,重点关注持续整改、分阶段整改类问题整改进展,防止已整改问题再反弹,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严肃追责。

(三)提升重点问题整改成效。充分运用审计成果综合利用系统,全面掌握面上整改情况。针对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的共性问题加强针对性指导,推动整改落实;针对重点难点和体制机制性问题持续追踪问效,完善长效机制。创新督查方式,通过立项审计、专项检查、联合督查、调研指导等途径全面提升整改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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