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市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的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格委托业务费支出管理,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2024年6月,镇江市审计局在市本级2024年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发现,部分市级部门存在委托业务费列支不规范问题:例如将部分培训费、会议费计入委托业务费,导致“三公两费”决算数据不实;将网信管理、PPT制作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交由第三方机构承接完成等。对此,审计结合查出其他相关问题,撰写了《审计建议落实落细“过紧日子”要求》的审计专报,提出相关部门应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委托业务费列支范围等建议。
镇江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于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政府购买服务的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市级党政机关对外委托业务的实施范围、列支科目、问题清单、支出标准和决策流程,并将“30227委托业务费”列为重点监测科目,为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汤敏 沈娅)

